外國學生
- 申請資訊
  • 申請資格相關規定
    申請入學本校者須符合教育部最新公告修訂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中所認定之外國學生身分。
    • 上述法規第二條所稱之中華民國國籍,其認定請參閱中華民國國籍法第2條
    • 經查證屬實違反教育部上述法規規定者,將立即撤銷入學資格、學籍或學歷資格。
    • 本校將不發給任何學籍證明文件。

    • 外國學生具高中畢業資格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學士班;
    • 外國學生具學士學位者,得申請入學本校碩士班;
    • 外國學生具碩士學位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博士班。
  • 請先確認您的身分符合外國學位生申請資格
  • 請確認您欲申請之系所/學程是否開放招收外國學生,並至本處網頁填寫線上申請表。
  • 請詳看簡章確認您欲申請之系所是否有指定繳交資料及其他要求。
  • 申請應備文件及2封推薦信,須於申請截止日期前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請注意推薦信連結將會在申請者送出申請件後由系統發信給推薦人。
  • 送出申請件後,將會收到系統寄出之主旨為「Online Application Submitted」確認信,申請者請務必確認要收到此封確認信,未收到確認信之申請件恕不受理。
  •  申請期間內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admissionoia@nycu.edu.tw詢問,逾期繳交或缺件者,恕不受理。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者至多可申請三個系所,惟同時獲得兩個系所以上錄取者,僅能選擇一個系所組別報到及入學就讀。

      (2)所有申請者均需於線上申請系統上傳應繳資料,於截止日前允許分次上傳及更新檔案,並請務必審視上傳資料無誤,並在繳交申請費用後,點選”確認送出”鍵完成申請後,本校將以系統中申請者最後確認送出之檔案為準,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補件。
      (3)申請資料除照片以JPG檔上傳外,其他文件以PDF檔上傳,請依各項文件欄位逐一上傳,每一文件項目僅可上傳單一檔案,若單一項目有多個檔案,請自行合併為一個檔案後上傳。申請期限截止後,不再受理任何申請文件之補件及更換。
      (4)申請者請務必於送出申請件前詳閱本招生簡章規定(含各系所之申請條件),避免因申請資格不符、繳交資料規格不符或不齊全,以致被取消申請或影響審查結果,申請人應自負責任。
      (5)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申請資料上傳,如延誤時間而喪失申請權益者,申請人應自負責任。
      (6)申請時繳交之資料,若本校對於所上傳之文件有疑慮可要求申請者郵寄正本文件,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7)取得本校入學許可不代表您一定可以獲得中華民國駐外機構核發的簽證,簽證須由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駐外館處核給。

    • 匯款繳費說明:於完成線上報名後由系統產生,請務必確認金額正確後自行列印出,再攜至金融機構繳交,並於繳費後,將繳費收據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
    • 申請費
    • (1)每單一系所:新臺幣 2,000 元。

      (2)曾修讀本校學位者,或曾以交換學生/訪問學生/暑期生身分至本校研修者,每單一系所:新臺幣 1,500 元。

       *就讀學位者,包含雙聯學位生;交換學生,包含校、院、系級交換學生;訪問學生與暑期生,僅限透過本校國際事務處辦理之學生。

       *曾至本校短期研修但不具本校學號者,不在此折扣範圍內。

      (3)申請費一經繳交,概不退還。包含申請未完成、放棄申請、申請資格不符、誤繳、重覆繳費等。

      (4)未收到申請費之申請件,將不予受理。

      (5)國內繳款限以新臺幣計,國外繳款限以信用卡繳款;不接受其他幣值,且不接受郵寄現金或支票。

      (6)繳費方式

       *國內繳款:攜下載列印之國內繳費單至玉山銀行全省各地分行櫃檯繳費,或持金融卡於全省各地自動櫃員機ATM辦理轉帳,跨行轉帳手續費需由繳款人負擔。

       *國外繳款:線上信用卡繳款,於線上繳款完畢後,即可下載「線上刷卡繳費證明」。
   
  • 免收申請費學院:

No.

校區

學院

1.

陽明校區

醫學院

2.

陽明校區

生命科學院

3.

陽明校區

生物醫學暨工程學院

4.

陽明校區

藥物科學院

5.

陽明校區

護理學院

6.

陽明校區

人文與社會科學院

7.

交大校區

工學院

8.

交大校區

光電學院

9.

交大校區

智慧科學暨綠能學院

2023 秋季班 線上申請系統入口 (12/20-3/15)

  • 注意事項:
    • 僅開放給全時外籍學位生申請並於指定申請期間
    • 如申請過程中遇到錯誤訊息或畫面,請按鍵盤上"PrtScr"鍵將畫面複製並Email至 admissionoia@nycu.edu.tw,將有專人處理/答覆。
由線上申請系統填寫。
(1)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學校開立之應屆畢業證明,繳交應屆畢業證明或provisional certificate之學生需請學校開立證明說明可獲得正式畢業證書之時間並需於申請該季班開學前取得
(2)欲申請博士班之申請者,若需上傳Master of Philosophy (Mphil)畢業證書者,請一併上傳碩士學位畢業證書,僅上傳Master of Philosophy (Mphil)證書者不符合申請博士班資格。
(3)持有大陸學歷申請本校入學者,其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等學歷文件,需先將相關文件驗證後,方可符合申請資格。
i. 大陸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ii. 大陸高等教育學歷採認:需於教育部公告「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內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學位證書送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畢業證書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歷年成績單送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或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資訊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

若同一學歷就讀超過一所學校者,請合併上傳所有就讀過的學校之歷年成績單。 *註:
(1)  申請大學部:高中(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申請碩士班: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
   申請博士班:碩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
(2)  若學校無法出具中文或英文版畢業證書及成績單者,請另繳交中文或英文譯本。翻譯本須經該國登記在案之翻譯社公證。
(3)  如獲錄取,畢業證書、成績單及兩者譯本皆需由申請人所就讀之學校所在國家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 (Taiwan Embassy or 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驗證。如該國無中華民國駐外館處,請向鄰近國家之駐外館處洽詢。

由至少兩位不同的推薦人所填寫之推薦信,一般由老師、指導教授或雇主填寫之推薦信。
可參考本處提供之紙本格式
請推薦人透過線上申請系統填寫。
(1)申請人護照相片頁
(2)若無護照者請提供其他國籍證明文件且需有照片及英文姓名
(3)外僑居留證-ARC (若有)

申請者需繳交符合下列任一種財力證明文件:
(1)獎學金核發證明(獎學金核發證明為臺灣政府或其他政府核發之全額獎學金證明,不包含陽明交大獎學金證明)。
(2)存款證明:非台灣政府或其他政府核發之全額獎學金獲獎者請檢附三個月內核發之銀行存款證明美金6,000(新台幣20萬元)以上。
若存款證明非學生本人帳戶,請資助者簽署承諾書,說明雙方關係並承諾負擔學生在臺留學之所有費用。承諾書範本下載。
(3)若存款證明之幣值非新臺幣或美金,申請生須自行於存款證明上註明匯率,並換算成相當於新臺幣或美金之總額。

(1)各系所英文能力證明要求之成績以各系所公告簡章為準。建議成績為: 托福(TOEFL) PBT 500分/ CBT 173分/iBT 73分以上,雅思(IELTS) 5.5分以上,多益(TOEIC) 750分以上 。
(2)若前一學歷學校課程為全英語授課者,可由校方/系所/或指導教授開立正式官方證明說明修讀課程為全英語或全英語授課。
(3)申請者國籍來自英語系國家或是前一學歷為英語系國家之文憑者不需繳交英文能力證明,請上傳護照或畢業證書即可。
(4)英語系國家名單: 美國,加拿大,英國,紐西蘭及澳洲

大學部課程為中文授課居多,建議申請者需具備中級以上聽說讀寫能力。
另外,部分系所規定申請人須繳交中文能力證明文件,建議非英語學程之國際學生應提具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明為優先,其他中文能力證明為輔。印尼籍學生欲申請本校大學部就讀者或系所有要求者,中文能力證明為必繳文件。TOCFL及漢語水平考試(HSK)等級對應表

如申請人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需另提供國籍喪失證明,此證明需由內政部許可達8年以上。
(1)請詳當年度招生簡章及各系所網站。
(2)申請博士學位者,請上傳碩士論文全文,應屆碩士畢業生欲申請博士學位者,請上傳碩士論文大綱。若碩士論文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寫者,請務必上傳碩士論文全文並提供英文論文摘要。
(3)部分管理學院之系所可能要求有GMAT/ GRE成績或工作經驗證明等。

申請入學程原則上以下表所訂時間為主,如有延長收件將另公告於此:

季別 秋季班入學申請 春季班入學申請*
受理申請 12月20日 - 3月15日 8月10日 - 9月30日
放榜 5月中旬 11月下旬
開學 9月中旬 2月中旬
假期 寒假: 1月下旬至2月上旬 (含春節假期)
春假: 4月上旬
暑假: 6月下旬至9月上旬
其他假日比照國定假日辦理
詳細日期請至本校官網 > 行事曆

*春季班僅開放申請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程。
所有完整申請資料須於指定截止日前完成線上申請系統文件上傳並送出。逾期繳件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