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處-合約簽署原則
本處承辦合約類型:

以學生交流為原則,如學術交流框架(MOU)、交換學生(Student exchange)、雙聯學位(Dual degrees)、研究生共同論文指導(Co-advising)。不承辦老師研究計畫、人事聘任或與政府單位/企業等合約

合約簽約主體:
  • 本校單位:可簽約之單位依「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組織系統表」所列之單位為準。跨單位之合約,應協調一主要承辦單位。
  • 締約對象:境外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及其所屬單位,應審慎選擇並評估,項目如世界排名、國際認證、學校規模、科系領域、英文授課等。
雙向交流 & 對等原則:
  • 雙向學生實質交流。
  • 締約雙方單位對等。
  • 簽署人職務職稱對等。
  • 交流名額、期間及各項資格條件對等。

訂定合約時,承辦單位應注意以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