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獎學金
出國交換
- 更新日期:113-10-29
-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獎學金】113學年度第二梯次出國交換獎學金(含教育部學海飛颺)-113/10/31(四)17:00截止
本次徵件受理已通過113學年度第二梯次出國交換生校內甄選及透過院系所交換計畫出國之所有校區春季班學生申請,尚未提出交換資格申請者,本梯次請勿投件! (將於113學年度下學期出國者方可申請)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四)下午5時
收件單位:各系所辦公室
應備文件: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四)下午5時
收件單位:各系所辦公室
應備文件:
1. 紙本個人基本資料表,且需同時填寫線上申請表
2. 中文歷年成績單(等第制;大學部需含精確排名;累計至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3. 中文在學證明書
4. 文研修計畫(含擬修課列表)
5. 中文自傳
6. 語言能力成績證明(影本)
7.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選附)
2. 中文歷年成績單(等第制;大學部需含精確排名;累計至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3. 中文在學證明書
4. 文研修計畫(含擬修課列表)
5. 中文自傳
6. 語言能力成績證明(影本)
7.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選附)
注意事項:
1. 申請時若尚未取得正式外語檢定成績單,可先繳交網路列印成績,待收到正式成績單後再補繳。
2. 申請B類獎學金之大學部學生須修習3門全英文授課課程及格且經所屬學系認可(於提出獎學金申請當學期修滿也可,國際事務處將於學期結束後確認學生是否及格,及格才可領取獎學金)。學生申請A類獎學金無須修習3門全英文授課課程,但委員會得依學生修習全英文授課課程狀況審查獲獎資格及金額。
3. 研究所學生僅可申請A類獎學金(含教育部學海飛颺)。
4. 其餘相關規定請詳閱本處獎學金公告及相關辦法如附件。
2. 申請B類獎學金之大學部學生須修習3門全英文授課課程及格且經所屬學系認可(於提出獎學金申請當學期修滿也可,國際事務處將於學期結束後確認學生是否及格,及格才可領取獎學金)。學生申請A類獎學金無須修習3門全英文授課課程,但委員會得依學生修習全英文授課課程狀況審查獲獎資格及金額。
3. 研究所學生僅可申請A類獎學金(含教育部學海飛颺)。
4. 其餘相關規定請詳閱本處獎學金公告及相關辦法如附件。
相關附件:
- 聯絡人: [ 周秋儀 ] / [ 李冠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