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獎學金

  • 法規修正日期:114-09-12
  • 更新日期:114-09-12
  • 發布單位:境外生事務一組
114年華僑協會總會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大學部)
一、申請資格:
(1) 二年級至四年級之僑生,113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九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或以特殊技能申請者,需檢附相關單位證明文件。
(2) 113學年度未享有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助學金等。

二、補助原則:
(1) 員額一名,獎學金3萬元
(2) 受獎生須出席頒獎典禮,未出席者將註銷獎勵;頒獎典禮於11月23日(日)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

三、申請資料:
(1) 完成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Bqfv3WDAmKLarqB66
(2) 沈昌煥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表
(3) 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單(百分制,可至「註冊組網頁-法規處」查詢核對績),操行成績單(可至生輔組網頁申請)
(4) 特殊技能申請者,需檢附相關單位證明文件
(5) 僑生:護照影本及僑居證件影本;港澳生:護照及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件影本
(6) 學生證影本
(7) 本年度未領其他獎助學金或濟助證明之切結書
(8) 本學期在學證明或本學期已繳學雜費之收據影本

四、申請截止:
114年9月30日(二)16時前,繳交至陽明校區-國際處、光復校區-行政大樓境外二組 郭先生,逾期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為廣泛照顧僑生,申請人應檢附114學年度未獲得其他公費貨獎助學金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已於其他單位申領,該會及取消資格並追回發出之獎學金。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