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證
- 更新日期:112-08-25
-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外籍生(居留證)
持居留簽證入台者,需於15日內自行至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逾期申請居留證將需另付罰金);因缺少應備文件而無法取得居留簽證者僅得以停留簽證入台者,需備齊所有文件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出居留簽證申請。
居留簽證體檢指定醫療院所
申請居留證應備文件:
居留簽證體檢指定醫療院所
申請居留證應備文件:
- 申請表(線上申請系統填表)
- 2吋彩色照片
- 有效之護照掃描檔
- 有效之居留簽證掃描檔(新申辦)
- 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掃描檔(延期)
-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掃描檔
- 宿舍及在外租屋證明掃描檔:宿舍證明可持學雜費繳費證明;在外租屋證明需提供房屋租賃契約
- 規費1000元
請備妥以上文件自行至移民署線上系統申辦外僑居留證。
2020.05.08更新:
移民署通知,即日起外籍生和僑生申辦學生居留證請至移民署網頁辦理線上申請居留證。
居留證線上申請網址、 下載系統操作手冊
在臺居留期間,若有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於事實發生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否則將會處以罰鍰。
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
機關地址:臺北市廣州街15號1樓及地下1樓
機關電話:(02)2388-5158
移民署新竹市服務站
機關地址:新竹市中華路3段12號
機關電話:(03)524-3517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機關電話:(02)2388-9393
外國人在台生活諮詢專線:(國內) 0800-024-111
(國外) +886-0800-024-11
2020.05.08更新:
移民署通知,即日起外籍生和僑生申辦學生居留證請至移民署網頁辦理線上申請居留證。
居留證線上申請網址、 下載系統操作手冊
在臺居留期間,若有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於事實發生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否則將會處以罰鍰。
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
機關地址:臺北市廣州街15號1樓及地下1樓
機關電話:(02)2388-5158
移民署新竹市服務站
機關地址:新竹市中華路3段12號
機關電話:(03)524-3517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機關電話:(02)2388-9393
外國人在台生活諮詢專線:(國內) 0800-024-111
(國外) +886-0800-024-11
僑生(居留證)
居留證申辦:
一、
外僑居留證(一)
持居留簽證- 申請書
- 2吋彩色照片1張
- 護照正影本
- 簽證正影本
- 海聯會分發通知書正影本
- 已貼註冊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註冊繳費證明)或在學證明
- 費用500元
(二)
持停留簽證- 繳交相關資料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台北市區)申請改換居留簽證(費用3,000元)
- 再向移民署地方服務站申請居留證,所需提出資料同上(費用500元)
二、
港澳居民居留證:持入境證來台之港澳生- 中華民國入出境申請書
- 2吋彩色照片1張
- 入境許可證正影本
- 入境體檢表(入境後盡快至移民署規定之合格醫院-外國人健檢指定醫院名單)
- 海聯會分發通知書正影本
- 已貼註冊章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在學證明 / 註冊繳費證明
- 港澳身分證影本、良民證(當年度9月1日年滿20歲者)
- 費用2,600元
三、
注意事項- 持居留簽證查驗入國之外國人,應於入國後15日內,申請外僑居留證。
- 外國人於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於事實發生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否則將會處以罰鍰。
陸生(入出境許可證)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須知,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單次出入境證-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正反面)/身分證(正反面)
- 錄取證明/復學證明/在學證明
- 證照費新臺幣600元
- 2吋照片
交大校區:葉正宜 lucy50658@nycu.edu.tw
陽明校區:李燕妮 reneelee@nycu.edu.tw
★注意事項:大通證正反面有效期期限需大於6個月。
二、
單次入出境證換發多次出境證(線上申請)根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須知, 由於單次證入臺後僅有2個月效期且不能延期。 請於入境隔日起2個月內,完成拿體檢報告轉換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若逾期,需先出境,再重辦入臺証入境。
-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身分證
- 該學期註冊後之在學證明〈註冊組or至陽明校區圖書館、交大校區大禮堂繳費列印〉
- 經衛生福利部指定之國內醫療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復學之學生已於前次就學期間出具者,或升學之學生為應屆畢業者,無須檢附)
- 繳回原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 證照費新臺幣1000元
- 2吋照片
◎台北地區: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新竹地區: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
費用:體檢費用NT.1778元
※在學證明,請自行下載在學證明。
--(路徑:校園單一入口/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個人管理/在學證明單。)
三、
入臺證逾期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點,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10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入臺證逾期除需出境外,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罰鍰案件裁罰基準第八十七條之ㄧ」,仍將會有以下裁罰。
- 逾期1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逾期11日以上,3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4,000元罰鍰
- 逾期31日以上,6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 逾期61日以上,9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8,000元罰鍰
- 逾期91日以上者,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四、
休學、退學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須知」之限期離境規定,大陸地區學生有休學、退學、變更或喪失學生身分者,應將多次證轉換為單次證,並於10日內出境。請大家謹慎注意自己的休學、退學日期,斟酌情況來至移民署辦理。
-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
- 攜帶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身分證/大通證/2吋照片2張
- 休學暨復學證明單(正本)
- $300元規費
--(路徑:校園單一入口/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個人管理/在學證明單。)
備妥以上文件,請至移民署親辦
台北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02)2388-5185
新竹機關:新竹市中華路3段12號 (03)524-3517
營業時間:星期一到五,08:00-17:00
五、
畢業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須知」之限期離境規定,大陸地區學生於畢業時,應將多次證轉換為單次證,並於30日內出境。
請大家謹慎注意自己的畢業日期,斟酌情況至移民署辦理。
-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
- 攜帶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身分證/大通證/2吋照片2張
- 離校證明單(正本)
- $300元規費
--(路徑:校園單一入口/校務系統連結/陽明交通大學/學籍成績管理系統/個人管理/在學證明單。)
備妥以上文件,請至移民署親辦
台北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02)2388-5185
新竹機關:新竹市中華路3段12號 (03)524-3517
營業時間:星期一到五,08: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