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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應備文件

由線上申請系統填寫。
中文或英文讀書計畫(Study Plan)
  1. 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學校開立之應屆畢業證明,繳交應屆畢業證明或provisional certificate之學生需請學校開立證明說明可獲得正式畢業證書之時間並需於申請該季班開學前取得
  2. 欲申請博士班之申請者,若需上傳Master of Philosophy (Mphil)畢業證書者,請一併上傳碩士學位畢業證書,僅上傳Master of Philosophy (Mphil)證書者不符合申請博士班資格。
  3. 持有大陸學歷申請本校入學者,其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等學歷文件,需先將相關文件驗證後,方可符合申請資格。
    • 大陸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 大陸高等教育學歷採認:需於教育部公告「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內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學位證書送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畢業證書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歷年成績單送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或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資訊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
*
若同一學歷就讀超過一所學校者,請合併上傳所有就讀過的學校之歷年成績單。
*註:
  1. 申請大學部:高中(以上)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申請碩士班:學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
    申請博士班:碩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
  2. 若學校無法出具中文或英文版畢業證書及成績單者,請另繳交中文或英文譯本。翻譯本須經該國登記在案之翻譯社公證。
  3. 如獲錄取,畢業證書、成績單及兩者譯本皆需由申請人所就讀之學校所在國家之中華民國駐外館處 (Taiwan Embassy or 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驗證。如該國無中華民國駐外館處,請向鄰近國家之駐外館處洽詢。
由至少兩位不同的推薦人所填寫之推薦信,一般由老師、指導教授或雇主填寫之推薦信。
可參考本處提供之紙本格式請推薦人透過線上申請系統填寫。
  1. 申請人護照相片頁
  2. 若無護照者請提供其他國籍證明文件且需有照片及英文姓名
  3. 外僑居留證-ARC (若有)
申請者需繳交符合下列任一種財力證明文件:
  1. 獎學金核發證明(獎學金核發證明為臺灣政府或其他政府核發之全額獎學金證明,不包含陽明交大獎學金證明)。
  2. 存款證明:非台灣政府或其他政府核發之全額獎學金獲獎者請檢附三個月內核發之銀行存款證明美金5,000(新台幣15萬元)以上。若存款證明非學生本人帳戶,請資助者簽署承諾書,說明雙方關係並承諾負擔學生在臺留學之所有費用。承諾書範本下載
  3. 若存款證明之幣值非新臺幣或美金,申請生須自行於存款證明上註明匯率,並換算成相當於新臺幣或美金之總額。
  1. 各系所英文能力證明要求之成績以各系所公告簡章為準。建議成績為: 托福(TOEFL) PBT 500分/ CBT 173分/iBT 73分以上,雅思(IELTS) 5.5分以上,多益(TOEIC) 750分以上 。
  2. 若前一學歷學校課程為全英語授課者,可由校方/系所/或指導教授開立正式官方證明說明修讀課程為全英語或全英語授課。
  3. 申請者國籍來自英語系國家或是前一學歷為英語系國家之文憑者不需繳交英文能力證明,請上傳護照或畢業證書即可。
  4. 英語系國家名單: 美國,加拿大,英國,紐西蘭及澳洲及本表所列之官方語言為英文之國家名單
大學部課程為中文授課居多,建議申請者需具備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2(含)級以上聽說讀寫能力。
  • 以中文授課之系所:申請者必須繳交相當於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A2(含)級以上之證明。
  • 印尼籍學生欲申請本校大學部就讀者或系所有要求者,中文能力證明為必繳文件。
 
如申請人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需另提供國籍喪失證明,此證明需由內政部許可達8年以上。
  1. 請詳當年度招生簡章及各系所網站。
  2. 申請博士學位者,請上傳碩士論文全文,應屆碩士畢業生欲申請博士學位者,請上傳碩士論文大綱。若碩士論文非以中文或英文撰寫者,請務必上傳碩士論文全文並提供英文論文摘要。
  3. 部分管理學院之系所可能要求有GMAT/ GRE成績或工作經驗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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