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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國際學生獎學金

臺灣政府(外交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有提供臺灣獎學金給國際學生申請。另外,陽明交大則有國際學生獎學金供國際學生申請,詳細獎學金相關資訊詳見本處網頁
陽明交大國際學生獎學金申請與入學資格為同時申請,在您填寫交大申請入學表格時,在「NYCU Scholarship」一欄中請勾選 Yes,在委員會審核您的入學資格時會一併審核您的獎學金申請。
對於新入學的學生,受核之獎學金會一併於錄取通知中通知您。而本校獎學金共有每月獎助學金及學雜費獎學金(全免或比照本地生收費)兩種,每月獎助學金及學雜費獎學金可共同核給或分開核給。有獲核學雜費獎學金的受獎生,會於通知上寫明有學雜費全免或比照本地生收費。
可以,若您獲得臺灣獎學金證明書或是其他政府或機關之獎學金證明書,都可做為您的申請文件中的財力證明。
原則上每月15日為獎學金各位受獎生帳戶的日期。但所有國際處提供/通知的時間點僅為參考,因國際事務處並非匯款執行單位且核發須經過眾多單位,受獎生實際收到獎學金的時間點可能更晚,敬請見諒並耐心等候。
一般而言,從國際處開始造冊、會辦主計室、出納組至獎學金入帳至受獎生帳戶需要兩至三星期的工作時程。
對於新入學的學生通常需要 6 至 8 周的時間才有辦法收到獎學金。 初次來台的學生需要先完成辦理居留證(ARC)後才能至台灣郵局開戶,學校的獎學金才有辦法撥款至受獎生郵局帳戶。此外,受獎生必須將您的居留證影本及郵局存摺影本等交至國際事務處(圖書館 8 樓)後,再由國際處造冊進行獎學金撥款。如之前所說獎學金造冊需要約兩星期工作時程,加上辦理居留證及開戶等相關作業時程,故約需 6 至 8 周獎學金才能入帳。但因學生各人情況不同,新生領取獎學金的時間,也會有所差異。
國際處會經由網頁公告所有學生申請獎學金,申請者必須在申請截止日期前依公告內容完成申請程序。
如果您獲得學雜費全免,您不需要繳交學雜費繳費單中學費的部分(學士班為學費及雜費,碩、博士生為學雜費基數)另外,碩、博士生可不用繳交學分費。但您仍需繳交學雜費繳費單中的雜費部分,如宿舍費、保險費及設備費等。請注意,學雜費全免範圍不包含暑修須繳交之費用。
新生待入學1年後,可重新申請獎學金。我們會依據您在陽明交大就讀的前兩學期成績來審核,只要您的成績達到獎學金申請標準就可以申請。
學士班學生的平均成績至少要在 75 分以上,碩、博士生平均成績至少要在 82分以上。如果您已經完成修課且在論文撰寫階段之申請者,您需要另外繳交指導教授推薦信及研究計畫。
自 2013 年春季班入學新生起,陽明交大獎學金受獎生學士班及博士班學生需在受獎期間前三年至少修習四門華語課程;碩士班受獎生需在受獎期間前兩年至少修習兩門華語課程。如果您來本校就讀前曾經學習過華語或是會說華語者,您可提供教育部華語文測驗證書,或是至本校華語中心進行能力測驗,測驗通過者即可免修華語。
陽明交大獎學金受獎生可申請其他不是來自政府機關的獎學金。
100 學年度(2012 年秋季班)後入學之國際學生且獎學金期滿者,可申請學雜費及學分費比照陽明交大本地生收費。申請者需準備指導教授推薦信,推薦信內容請簡述為何需要延畢。國際處會將您的申請信送至國際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核。詳細內容請參照「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學生獎學金施行辦法」中第六條第八項。
獎學金停發或止付原因請參照「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學生獎學金施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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