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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常見問題

無法受理外幣繳費,僅接受新臺幣。
陸生:下載延遲繳費單並洽境外生事務組(陽明校區)李燕妮小姐、(交大校區)葉正宜小姐。
外籍生:下載延遲繳費單並洽境外生事務組(陽明校區)牛君薇小姐、(交大校區)陳佩彣小姐。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須知」之限期離境規定,大陸地區學生於畢業時,應將多次證轉換為單次證,並於30日內出境。 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轉換成單次出境證須具備文件及手續如下:
  1. 填寫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陸生就學專用)
  2. 畢業證書 (若尚未拿到畢業證書,請至註冊組申請"預計畢業證明", NTD30/份)
  3. 規費$300元。
  4. 繳回舊逐次證正本,發給新單次證。
  5. 去移民署換證時,約需5個工作天,才能發給單次出境證。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須知」之限期離境規定,大陸地區學生有休學、 退學、變更或喪失學生身分者,應將多次證轉換為單次證, 並於10日內出境。請大家謹慎注意自己的休學、退學日期,斟酌情況來境外生事務組辦理。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送件須知
除繳清罰款,仍需出境。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點,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10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點,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令其於10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入臺證逾期除需出境外,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罰鍰案件裁罰基準第八十七條之ㄧ」,仍將會有以下裁罰。
  1. 逾期1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2. 逾期11日以上,3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4,000元罰鍰。
  3. 逾期31日以上,6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
  4. 逾期61日以上,90日以下者,處新臺幣8,000元罰鍰。
  5. 逾期91日以上者,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不需要。在臺畢業陸生繼續在臺就讀研究所,不受限畢業後30日內出境之規定。 請通知原畢業學校在做畢業通報時,需通報「在臺升學」此選項。
註冊入學後,請備齊以下文件電子檔,由錄取學校申請換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1. 填寫陸生入出境申請書。
  2. 2吋照片1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3. 大陸地區旅行證件正、影本(驗正本收影本)。
  4. 繳回原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5. 錄取或註冊證明。
  6. 畢業證明。
  7. 保證書(陸生專用)-學校出具。
  8. 費用:新臺幣1,000元。
請於入境7日內完成體檢。並於入境隔日起2個月內,拿體檢報告(乙表)至移民署轉換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所需文件請參考移民署網站。(※應屆畢業免繳體檢表)
初次入境臺灣,移民署核發的都是單次入出境證,入臺後僅有2個月效期且不能延期。入境隔日起2個月內,需至移民署轉換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所需文件請參考移民署網站
由於入出境臺灣通行證必須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開立保證書,故需由學校代辦。請直接聯繫境外生事務組之陸生業務承辦人員
所需文件請參考移民署網站
新竹市移民署地址:新竹市中華路3段12號
新竹市移民署電話:(03)524-3517
  • 計程車
    • 車資:150~200
    • 耗時:15~20分鐘
    • 備註:直達
  • 市區公車
    • 車資:15
    • 耗時:共40~50分鐘
      • 公車:15~20分鐘
      • 步行:25~30分鐘
    • 備註:新竹火車站下車後步行
台北市移民署地址:臺北市廣州街15號1樓及地下1樓
台北市移民署電話:(02)2388-5185
  • 捷運
    • 車資:30元
    • 耗時:25分鐘
    • 備註:搭乘松山新店線至捷運小南門,由2號出口徒步5分鐘即到達
  • 市區公車
    • 車資:30元
    • 公車耗時:60~70分鐘
    • 備註:可搭乘重慶幹線或223,至小南門下車後步行
休學或退學後無論居留證期限尚未到期與否,除有其他非就學之居留目的(如依親、工作等),必須於繳交休學程序單或退學程序單後10天內出境。
應屆畢業生有3種選擇:
  1. 繳交畢業離校程序單後之10天內出境。
  2. 持畢業證書至移民署轉換居留目的為其他(找工作期間6個月)之居留證。
  3. 持工作錄取通知書至移民署申請工作居留證。
居留證由學生自行登入線上申請系統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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