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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學海築夢

  • 更新日期:113-07-19
  •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計畫核定階段】執行說明及文件繳交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相關文件及繳交時程
計畫主持人
請依計畫核定經費分配選送生獎學金,並至學海系統更新選送生及實習期間等資訊。
系統操作說明請參考附件pdf檔案。
學生出國生活費計算請參考:附件6-公費留學生生活費支給標準
(當年度計畫依照上一年度標準表計算,舉例:112年度適用111年度公費留學生生活費支給標準;113年度則適用112年度公費留學生生活費支給標準,以此類推
)

選送生
請於出國至少2週前備妥以下文件後繳交至國際處承辦人。
1. 獎學金行政契約書1式4份 (附件1,金額先不填寫,請簽名及蓋章)
2. 領據 (附件2,金額先不填寫,請簽名及蓋章)
3. 實習機構邀請函 (需包含學生姓名及實習起訖日期)
4. 郵局或玉山存簿封面影本 (需有清晰之局帳號及姓名)
5. 護照影本
6. 簽證影本
7. 電子機票 (一般經濟艙) 或 透過旅行社購買機票之機票代收轉付收據 (抬頭請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統編87557573);若非透過旅行社則須提供收據電子檔,無須開抬頭及統編。
8. 海外實習切結書 (附件3)

實習結束後2週內:
1. 選送生撰寫心得報告 (上傳至教育部學海平台)
2. 計畫主持人撰寫成果報告書 (最後一位學生返國後,計畫主持人須撰寫一份成果報告書並上傳教育部學海平台)

上傳完成後請通知國際處承辦人,以進行最後階段獎學金核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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