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海築夢
- 更新日期:114-07-30
-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計畫申請階段】學海築夢計畫懶人包--計畫主持人篇 (114年度第二梯次)
辦法及要點說明
1. 本校學海築夢計畫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制定相關辦法及內容。
2. 每一年度計畫申請請遵照當年度公告之簡章執行。
2. 每一年度計畫申請請遵照當年度公告之簡章執行。
申請流程(時程按照學海計畫公告為原則)
1. 114年度第二梯次計畫簡章公告時程:8/1
2. 校內流程
2. 校內流程
- 8/1 – 8/8請有意願申請之計畫主持人於簡章公告時程內繳交申請意願書及聲明書。
- 開始撰寫計畫書內容及確認實習合約。
- 8/12 – 8/31依國際處通知系統開放線上撰寫計畫書時程,計劃主持人上傳計畫書內容及實習合約。
- 9/1 – 9/12 國際處召開校內審查會議,排序各子計畫後進行校內用印流程。
- 9/30前送出本校計畫至教育部進行審核。
- 10/1 – 11/29 教育部審查期間,若有缺失需補件將依教育部公告時限內補件,若超過補件時限,該子計畫將不予過件。
- 11/30 教育部公告全校核定結果。
- 12/5 國際處公告各子計畫核定結果,請計畫主持人依國際處承辦人指示時限內回覆是否請領補助,以利後續請款作業。
3. 注意事項
- 學海築夢之補助經費、最低選送人數依國際處公告為準。
- 新南向學海築夢之補助經費及最低選送人數,由教育部直接核定。
- 本計畫僅補助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
- 計畫主持人可為外籍教師。
相關表單及文件內容請參考以下附件,未盡事宜均依照「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