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獎學金
出國交換
- 更新日期:113-11-14
-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獎學金】台中一中及台中女中校友國際交流與見、實習獎助學金
1. 為鼓勵台中一中及台中女中優秀畢業生進入本校就讀,由本校中一中及中女中校友捐贈獎學金,資助學生於在學期間赴國外交換、參加國外學校短期課程或於外國見習、實習(含實驗室、業界實習、醫療院所見習),以增加國際視野、培養國際觀及培植專業領域技能。
2. 獎助對象:
2. 獎助對象:
中一中或中女中畢業生並就讀本校者。不含專班學生與在職生。
3. 獎助類別、金額與名額:
大學部或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赴國外交換、參加國外學校短期課程或於外國見習、實習(含實驗室、業界實習、醫療院所見習)者,獎助金額依目的地及期程調整,上限為每人20萬元整,並以一次為限。每年獎助名額以5名為原則,每年視募款狀況調整名額。110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中一中科學班畢業生,不受上述名額限制。
4. 審查程序:
學生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經國際獎助學金委員會審查並核定獎助金額。
5. 申請資料:
- 申請表(如附件)
- 中文歷年成績單 (等第制;大學部需含排名)
- 中文在學證明書
- 中一中/中女中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影本
- 中文研修計畫 (出國交換生應含擬修課列表)
- 中文自傳
- 語言能力成績證明
- 國外學校或機構錄取相關證明文件(可補繳)
-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6. 申請期限:
2025春季班交換生,或將於1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出國之見、實習生、短期課程學生,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提交申請文件至國際處。
7. 領取本獎助學金者,原則上不得同時領取其他國內獎學金,但特殊情況或具有清寒、弱勢等證明者,可由國際獎助學金委員會個案審議。
8. 已申請113學年度第二梯次出國交換獎學金者,可同時申請此獎學金,屆時將擇優核發。
8. 已申請113學年度第二梯次出國交換獎學金者,可同時申請此獎學金,屆時將擇優核發。
- 聯絡人: [ 周秋儀 ] / [ 李冠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