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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出國獎學金

  • 出國交換

  • 更新日期:113-01-18
  •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獎學金】教育部辦理113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一、計畫名額:20名為期10個月獎學金(也可申請5個月)

二、待遇:
(一) 免學費。
(二) 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3,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
(三) 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12,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
(四) 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

三、受獎期間:113年9月或10月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研究。

四、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如附件)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三) 即將於113年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現為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亦可提出申請。
(四)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研究。
(五) 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就讀之國內大學推薦(學校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五、甄選文件:
(一) 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由本校以電子公文送教育部,並以pdf檔傳申請者甄選資料至教育部承辦人信箱:
1. 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 護照影本
3.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倘有);
4. 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5. 捷克語或英語成績證明
6. 獎學金申請表(請進入捷克教育部網站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申請者應於申請表中敘明所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倘欲申請一個以上之學校系所,請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
7. 履歷表(2000字以內);
8. 讀書/研究計畫(係重點審核項目,請於 2,000 字以內詳述擬就讀之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
9. 推薦函2封;
10. 發表著作清單(倘有)
11. 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邀請函影本(倘有;倘於申請表中載明業獲擬就讀學校之錄取通知或推薦信,務必併附以茲證明)。
(二) 上述文件編號 3、編號 4、編號6至11請以捷克語或英語撰寫。

六、本校可推薦名額:5名

七、校內申請期限:113年2月6日(二)下午5點前e-mail至carina.tseng@nycu.edu.tw。待通過校內評選後,再提供紙本文件。

詳情請參考附件簡章及捷克教育部網站

聯絡人: [ 國際事務處 曾郁慈 carina.tseng@nycu.edu.tw #5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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