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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出國獎學金

  • 海外實習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獎學金】113年度出國實習/見習獎學金 開放申請(2024.05.06 12:00截止)
申請簡章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學生赴合作之國外企業、醫療機構或其他機構進行專業見習、實習,培育學術及實務經驗兼備之人才並提升本校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提供獎學金補助本校學生赴國外(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企業或機構進行專業實習。

本辦法所稱見習及實習係指以教育及學習為主要目的,至企業、醫療機構或其他機構進行專業見習、實習,見習及實習內容應與學生專業領域相關,本辦法不補助從事單純勞動或行政庶務等與學生專業能力無關之工作或志願服務。

申請資訊及內容
一、 申請資格
為本校本國籍學生(不包括在職專班學生)、外國學生及僑生。申請人需為本校在籍學生且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獎學金申請階段、見習及實習期間需保有本校學籍,不得休學。

二、實習期間
於民國113年6月11日至113年11月30日之實習。最晚113年11月30日需回國。

三、補助項目及標準:補助經費為國際處教育部高教深耕經費。
  1. 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部分生活費。機票編列以各航空公司直飛航班之一般經濟艙票價為原則。
  2. 生活費補助上限以新台幣30萬元為上限,實際補助人數視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獲獎者於核定後給予80%之獎學金,實習結束繳交心得報告後請領20%餘款。
  3. 見習、實習期間不得少於90天(含假日但不包括來回航班交通時程),超過30天將按比例計算。
  4. 同一受獎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見習、實習期間不得重複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它出國補助或獎學金(須擇一暫停領取或放棄)。
四、申請方式
由申請人撰寫申請計畫書並檢附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email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張小姐 kyin987@nycu.edu.tw。繳交文件及相關附件包含:申請計畫書、英語成績證明(需有效)、在學證明、在校成績證明。

五、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5月6日中午12點止

六、審查程序
國際事務處彙整所有申請案並召開會議進行審查及補助分配金額後,提交本校國際獎助學金委員會進行審核,獲核定之申請案得依本辦法及相關補助規定請領獎學金。
七、其他未盡事宜請依據「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學生海外見習及實習獎學金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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