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公告事項

  • 更新日期:113-02-26
  • 發布單位:境外生事務一組
【獎學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2年下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
一、申請資格:
(1)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入學本校研究所就讀者。
(2)新生:大學畢業總成績平均等第制 3.38 分(含)以上,且在校未受大過以上之懲處。
(3)舊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等第制 3.38 分(含)以上,且在校未受大過以上之懲處。
(4)碩士班:一至三年級碩士班僑生。
(5)博士班:一至四年級博士班僑生。
(6)未領有政府機關提供之獎助學金,但學校提供之學雜費減免不在此限。
註: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停止發放獎學金-
經核發後,休學、退學、畢業、變更學籍、喪失學生身份或開除學籍者,予以停發當月獎學金。
當學年度受記大過以上處分者,自學校核定公告次月起停發。
僑生偽造或提供不實申請文件經查屬實者,停止發給並追繳當學期已領之獎學金。
二、補助原則:
(1)本獎學金金額與補助名額,依教育部每學期核配補助款調整之。每名受獎金額,以每人每月不低於新臺幣壹萬元為原則。
(2)每次支給期限為六個月(上學期自8月至次年1月,下學期自2月至7月)。


三、申請作業:
(1)請先填寫此表單並準備好資料(陽明校區https://forms.gle/LqUfyJdivH1M8VQ86、交大校區https://forms.gle/PMYQYQ4byZMAcC9q9)
(2)繳交紙本資料:
*申請表(112學年表格已公告於OIA官網)
*新生:前一學位歷年成績單及操行成績證明;舊生前一學期成績單(學分數不足九學分者,須檢附本校歷年成績單)及操行成績證明
*自傳
*系所教授或其他推薦書乙份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
*郵局或玉山存簿封面影本。
*本學期在學證明或112下已繳學雜費之收據影本。

四、申請截止:
113年3月1日(五)16時前,至陽明校區-國際事務處、交大校區-行政大樓 境外生事務二組傅小姐繳交紙本資料。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