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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際事務處

公告事項

  • 更新日期:113-01-18
  • 發布單位:境外生事務一組
【獎助學金】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2. 未領取僑委會「112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 需持有本會i僑卡 (一般僑生請至僑委會網站申請;港澳生請與境外組承辦人聯繫,代為申請i僑卡)。

二、申請方式:
  1. 請於113年2月21日(三)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並於113年2月21日(三)16:00前將此申請文件繳交至境外組,逾時不候。
  2. 請於113年2月21日(三)16:00前填寫完畢表單https://forms.gle/K1C454ryK4tFpczbA;未填寫表單者,不受理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
  1. 由系統列印之申請表。
  2. 相關證件黏貼單(學生證&居留證)。
  3.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百分制)。
  4. 111學年度操行成績單(在校生請由至陽明交通大學首頁/單一入口/陽明校區/校園生活/學務處資訊系統/學生活動紀錄表,即可查詢、下載及列印)。
  5. 郵局或玉山存摺封面影本1份。
  6. 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7. 倘為清寒家庭子弟,請提供清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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